劉強東: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2023-11-29 10:37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被一個陌生人找上門,說你欠了他一大筆錢要還,你會不會覺得很荒唐?
然而這么荒唐的事,真就給京東遇上了,而且憑空冒出的“欠款”數(shù)額高達35億,令京東的人一臉懵圈。
11月24日,知名專業(yè)理財機構“諾亞財富”起訴京東的案件開庭,要求京東和“承興系”公司賠償其損失35億余元。有投資人指出,京東其實是被這個“承興系”給坑了,而且被坑的不止京東一家,涉案總金額有300億之多!
那么,這筆巨款是怎么賴到京東等公司頭上的?事情要從多年前的一樁大案說起。
這場鬧劇的始作俑者,是“承興系”公司的創(chuàng)始人羅靜。羅靜早年靠做IP授權生意起家,兔斯基、變形金剛、功夫熊貓等IP經(jīng)由她手周轉,獲取了不少利潤,硬生生造出兩家上市公司。
羅靜
然而,后面隨著公司業(yè)績表現(xiàn)不佳,資金鏈面臨斷裂,羅靜急需一筆錢把窟窿補上,如果有剩下的錢用來投資就更好了。那么短時間內去哪找這么多錢呢?羅靜想到了一個“空手套白狼”的妙計。
原來,承興系有一項業(yè)務是做供應鏈金融的,大致模式是,承興系向京東、蘇寧、中國移動等公司供貨,由于這些企業(yè)話語權較大,對承興系產(chǎn)生較大現(xiàn)金流壓力,因此承興系將企業(yè)應收款打包成相關金融產(chǎn)品在金融平臺上發(fā)行。
用通俗的話說就是,承興系自己墊錢幫京東、蘇寧采購貨品,這樣就產(chǎn)生了一筆欠款,也就是應收款。然后承興系拿著京東、蘇寧的“欠條”作為抵押,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貸款,賺一個利息差。
而羅靜天才般的思路就是,造一個假的“欠條”,也就是虛構一筆應收款出來,賣“空頭支票”套現(xiàn)。
要造一個假“欠條”,就必須讓別人相信這個欠條是對方公司的,所以羅靜的第一步行動是刻了兩個假章,一個京東的,一個蘇寧的,然后用假章蓋上假合同,假“欠條”就造出來了。
第二步,就是找一個愿意接手的“冤大頭”。一般來說,銀行對甄別各種騙術具有豐富的經(jīng)驗,所以肯定是不好騙的,只能找非銀行金融機構下手。
這時候,羅靜強大的人脈便體現(xiàn)出了作用。早年間羅靜加入了一個名為“木蘭匯”的商界女性俱樂部,董明珠、何巧云等精英女性都在其中。正是在這里,羅靜結識了諾亞財富的總裁汪靜波。
左上為汪靜波
諾亞財富,是中國內地首家在美國上市的獨立財富管理機構,業(yè)務涵蓋財富管理、資產(chǎn)管理等,應收款管理業(yè)務也在其中。對于羅靜來說,諾亞就是最合適的“買家”。
當然,汪靜波也是行走多年的老江湖了,不可能光靠人脈說話,風控工作還是要做好的。凡事講究一個流程,羅靜的“欠條”是真是假,派人去京東調查一下不就知道了?
于是,羅靜的下一步就安排人掛著京東的假工牌和前來背調的諾亞員工接頭,然后在京東總部里邊走邊聊,愣是讓他們信以為真。
既然造了假,就要做全套,隨后羅靜又租了服務器,做好虛假數(shù)據(jù)庫,并偽造了一個京東供應商系統(tǒng)平臺,界面一模一樣,應收款和賬期很清晰,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是假的。
更狠的是,當諾亞發(fā)函去京東確認這件事的真?zhèn)螘r,羅素竟然派人到京東攔截了快遞,作出回復并蓋上假章。到這一步,諾亞那邊的人就不得不信以為真了。
要說羅靜做事真是滴水不漏,她很清楚如果只有自己這邊單方面行動,遲早會露出馬腳,畢竟諾亞的行動不受掌控,萬一不定期向京東回訪一下呢?于是接下來,羅靜向諾亞負責與自己對接的工作人員方建華行賄200萬余元,以保證萬無一失。
上海二中院判決書
經(jīng)過這么一番操作,羅靜從諾亞騙取了100多億資金。嘗到了甜頭的羅靜還不滿足于此,又如法炮制,接連騙了另外幾家非銀行金融機構,總金額超過300億。
可能有人會問,羅靜這么精明,難道不知道這個錢總有一天要還嗎?到時候如何收場呢?
實際上,羅靜的最終目的并不“騙”錢,而是拿著這些錢去投資,等賺了錢再把300億還上。都有300億的本金了,錢生錢還不容易嗎?
然而羅靜終究還是失算了,她選擇了一種高風險的投資方式——炒股,而且還是A股。入股了一家上市公司后,股價瘋狂下跌,每年都虧十幾億。
紙畢竟包不住火,三年后,也就是2019年7月,羅靜東窗事發(fā)被捕入獄,承興系公司股價也暴跌90%。至于那300億欠款,即使她砸鍋賣鐵也沒還完,還剩88億。
2020年8月,羅靜因合同詐騙、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罰款2010萬元。誰能想到,精心設下如此大一個騙局的羅靜,最后竟然倒在了A股上。
上海二中院判決書
羅靜的案子是告一段落了,但諾亞的賬還沒平,被羅靜騙去的100億,還有35億沒有追回。無計可施的諾亞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京東也告上了法庭,于是出現(xiàn)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全程京東都沒摻和這事,只是騙子假借了京東的名義,難道就要京東背鍋?這于情于理都不太現(xiàn)實。有法律專業(yè)人士指出,諾亞財富方面對京東的債務訴求很難成立,羅靜系相關人員假冒京東員工,刻假章在“應收賬款轉讓確認函”中蓋章的行為,也不是羅靜系公司與歌斐等公司產(chǎn)生合同關系的法律基礎。
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即債權轉讓行為通知債務人即可,是否在“應收賬款轉讓確認函”中“蓋章”并不影響羅靜系公司與諾亞系公司債權轉讓關系的成立。
很明顯,京東不是與其發(fā)生合同關系的主體,也并不存在“代理”或“被代理”行為,因此諾亞的訴求恐怕很難被法院支持。
實際上,近年來諾亞財富已連續(xù)踩雷輝山乳業(yè)、樂視、暴風集團、斗魚等項目,而每次踩雷背后也使相關投資者損失巨大。與其向外轉移矛盾,或許更應該從內部尋找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