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2 11:00

作為國內(nèi)電商的排頭兵,京東、阿里兩大電商巨頭的恩怨糾纏,近日有了一審判決結(jié)果。


據(jù)“京東黑板報”12月29日發(fā)布的“勝訴聲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wǎng)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shù)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二選一”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并判決向京東賠償10億元。


針對京東公告的“二選一”案件結(jié)果,阿里巴巴在接受多家媒體采訪時表示:已獲悉此消息,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結(jié)果。但對于是否上訴的問題,阿里巴巴并未明確表態(tài)。


公開資料顯示,京東和阿里有關“二選一”的爭議最早可追溯至2013年。2013年,京東曾公開表態(tài)商家被阿里巴巴強迫“二選一”;2015年,京東向原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2017年,雙方對簿公堂,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阿里關于“管轄權(quán)異議”的請求,認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quán)。


作為平臺經(jīng)濟的兩大代表性企業(yè),兩大巨頭阿里巴巴和京東之間的競爭一直是業(yè)界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在“雙11”“618”等大型營銷活動中,雙方的競爭趨于白熱化,同時也滋生了諸多亂象。


早在2020年底,針對“雙11”前后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wǎng)購先提價后打折、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問題,市場監(jiān)管總局調(diào)查后對京東、天貓、唯品會分別罰款50萬元。


2021年,平臺經(jīng)濟迎來“強監(jiān)管”政策元年,2021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公布處罰決定書,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并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nèi)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然而,在阿里和京東打得不可開交之際,近年來,拼多多彎道超車,闖出一條生路,市值一度超過阿里。


“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伴隨抖音、快手、小紅書等“新電商三兄弟”崛起,李佳琦、小楊哥、董宇輝等成為各個平臺“頂流”,“貓拼狗”的“鐵王座”岌岌可危。傳統(tǒng)電商巨頭產(chǎn)生了一種時不我待的緊迫感,不得不與“新電商”卷入流量纏斗。


如今,京東訴阿里巴巴“二選一”案的一審判決,為電商江湖從三足鼎立到群雄逐鹿的演變,提供了新的注腳。


值得玩味的是,在發(fā)出勝訴聲明之后4小時后,京東在其跨年活動的宣傳文案中,打出了“不止10億!跨年來京東,分千萬份實物好禮!”等標語,不知是巧合還是有意為之,“10億元”紅包似乎與“10億元”賠償遙相呼應。想必,阿里巴巴不會輕易咽下這口氣,電商江湖將演繹出什么樣的新劇本,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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